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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嫌违法亮票 林青霞被传讯

(2004-04-22)

 (综合电)台湾大选风波继续燃烧,这次更祸及‘永远的美人’、息影的知名影星林青霞。

林青霞
林青霞在台湾大选当日被传媒摄得手上的选票。

 一向高调支持连战、宋楚瑜的林青霞,上月返台投票时,涉嫌违法亮票(意即将选票曝光,让其他人知悉她所投的候选人)让传媒拍摄圈选内容,违反台湾选罢法有关严禁亮票的规定,最高可判监两年。

 林青霞当时解释说,她要将选票上的印泥吹干才被人看到手上的选票,其好友张俐仁表示:‘她应该不会回台湾出庭。’

 台北地检署已向林青霞发传票,要求她在本周五(23日)返台出庭应讯。由於林青霞的挺蓝背景,事件令外界质疑民进党政府是否‘秋后算账’。

 林青霞的好友张俐仁昨晚将‘亮票’事件告知林青霞,据张俐仁转述,林青霞感到非常错愕,因为当时很多媒体在拍她投票情况,在她盖完印后吹干墨水时,有很多摄影记者取镜,应该是有人拍了局部特写。林青霞告诉张俐仁说:‘怎麽会这样?我只是吹干票面,没有刻意亮票。’至於是否返台应讯,张俐仁说:‘可能性不大。’

林青霞:只是要吹干墨水

 林青霞在台湾大选前返台,3月20日投票当天,林偕父亲前往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的投开票所投票时,被电子媒体拍摄到放慢投票动作,并被报章、电视台拍摄到选票上投给二号候选人连宋配,遭民众检举涉嫌‘亮票’,当时林青霞说是要将选票上的墨水吹干。台北地检署日前受理分案后开出传票,定於本周五上午9时传讯林青霞。

 台北检察官调阅当天新闻录影带后,发现林青霞当时将选票拿在手中,对着选票吹气两次,选票未对折地投入票箱,被等候在投票所外的媒体,拍摄到她的选票圈选内容。检察官表示,林青霞的选票内容外露,是否涉嫌泄漏选举秘密,尚须了解林是否有亮票的意图,不能单凭‘被看到选票内容’就认定违反选罢法。

《联合晚报》

(编辑:冯玉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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